作者:世贸企业咨询 来源:www.wtec-hk.com
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创业者激情满满的的实现着自己的宏伟蓝图,而这时往往会因为商标问题而被泼了一盆凉水。世贸企业咨询这就给大家讲讲公司在初期发展时会遇到哪些商标问题,让您们在这方面多了心眼儿。
1、产品上市之后,尚未注册商标,导致被抢注。
“快”是在互联网时代公司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但有时候发展过快,就容易发生有的公司在产品发布之后还没有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
这样会导致该公司商标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容易被竞争者或别有用心的人盯上,抢注其产品所使用的商标。
因为新公司很难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在该商标申请日之前,其商标通过长期广泛的使用,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从而可以将这种抢先注册的商标异议成功。
所以这种事情发生后,通常新公司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联系到在先商标的申请人去协商转让,支付昂贵的转让费,或者放弃该商标,启用新商标。
从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两种结果都对公司的影响非常大。
2、商标、LOGO的版权归他人所有。
新公司在设计LOGO或者文字商标之前,很有可能委托他人设计,有的是公司的员工,这时候对该LOGO和文字商标的版权没有约定,这样版权就不是归公司所有,而是归设计人所有。
因此,公司申请商标或者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有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权的风险。
3、“买”的logo可能导致无意侵权。
这种情况和第2种情况类似,但主要是指向受托方“购买”LOGO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托方机构不够专业,随意从网上盗用图样供买家挑选,或者新公司没有和受托方签订相应协议,约定版权权属并进行版权登记的话,轻则商标不能注册成功,重则很有可能陷入漫长的著作权纠纷之中。
除此之外,新公司还容易遭遇到一些因为疏忽而导致的商标问题,如:
1、商标注册不及时,产品上市才发现做不了商标。
这种情况主要是新公司经营者本身缺乏商标先行的意识,也对商标注册缺乏了解,认为只要随意取个名字就能进行注册,所以一直拖到产品上市,才发现原来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他人近似或相同商标申请或注册在先,自己的商标不能通过审核,届时反而影响自己的商业计划的实施。
2、选择商标不谨慎,导致被驳回。
商标申请因为“近似或相同申请或注册在先”被驳回,这是审查时的“相对理由”,商标法还规定了商标不能被注册的“绝对理由”,一旦触犯这些商标禁用条例也会被无情驳回申请。
而这些专业知识未必是新公司经营者有所储备的,很有可能加入一些禁用元素后,再去进行商标申请,随后开始使用该商标并进行大量广告推广。
等到一年后,才被告知商标没能注册成功,驳回复审也很难通过,前期付出的推广努力和已经建立起来的品牌效益只好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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